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让消费者天天都过“3·15”
岑长锴
深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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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年一度的“3·15”在这个乍暖还寒的日子里如期而至,全民维权战斗又要打响,在各种媒体组织“长枪短炮”和执法人员的“金睛火眼”下,心怀鬼胎的商家将无处遁逃,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这一天得到充分的保障。
在“3·15”开展维权宣传是非常有必要的,确能够解决一些实质性的问题,同时有利在全社会营造一个浓厚的维权氛围。但维权晚会结束后我们看到的却是平时维权的尴尬,365天却只有一天“3·15”, 可以说,3.15这天维权活动越是开展得热火朝天,越反证了平日维权难的尴尬。消费者都将希望寄托在了这一天,可天下不平之事何其多也,仅靠3.15一天又能解决多少问题呢?
消费者维权意识低,选择的是能忍就忍,这是在纵容侵犯权益者,让他们“理所应当”的侵犯着大众权益。有的因为商家的虚假宣传,虚假广告进行更深一步了解后发现受到欺骗后,就离开了,就当没发生一样,明明被侵权,为什么还会这么“好”呢?还有根本连自己权益被侵犯了都不知道,竟然让一句“相互理解”让被侵权者理解侵权者的“苦衷”,更有甚者,处于“吃瓜群众”还会站出来为侵权者说话,他们站在“道德高地”批评维权者行为,说一些风言冷语,让维权者难以继续维权。
消费者平时维权难与举报渠道不完事有很大关系,一说维权大家第一想到的就是12315,但是12315有很大延迟性,即便立即去解决,其中也给了商家足够的整改时间;市场监管和一些相关部门的电话公开度低,回眸一年的消费者维权事件,大多都是找的媒体记者,然后是记者来联系各个相关单位来进行调查取证。大多普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收到侵害时,常常是觉得损失小,举报申诉太麻烦结果却只能自认倒霉吃“哑巴亏”,这无疑就更使得不法商家有恃无恐。
监管的缺失与软弱,法律的不严格,更是让不法商家变本加厉,商家出现不诚信经营的行为,本来就是监管部门的失职;还有接到群众举报后置之不理的,以及被商家公关后做表面样子的都是消费者维权道路上的绊脚石。同时笔者认为在当今社会仍有这么多不法商家不诚信经营,究其根本就是处罚太轻,对商家做出的惩戒让商家不痛不痒,舆论过去后又是继续“犯错”。
与其在“3·15”大张旗鼓的曝光宣传,不如把工作落实在平时,首先就是要让维权者有处维权,畅通举报渠道,让消费者知道,需要找谁;完善监管体系,做好队伍建设,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,做到“指哪打哪”,给消费者信心,让消费者知道,找谁好使;加大处罚力度,必须让不法商家犯错一次,记一辈子,不痛不痒的处罚解决不了实质性的问题,同时长期跟踪有“前科”的商家,让商家必须整改自身错误,要明白道歉是必要的,但只道歉是没用的!还有就是建立不诚信档案,商家一旦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,就要广而告之让其“臭名远扬”,这远比罚款更让商家“肉痛”。
365天都要“要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、吃得安心、用得舒心”,要实现这一目标,“3·15”是远远承担不了这种重任,而要上升到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层面上来。当保护消费者权益成为商家经营的准则时,不仅消费者消费的放心安心舒心,我们的经济发展也会更加健康。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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