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据中宁县司法局消息,14岁少女被家人强迫出嫁,警方等多部门联合解救。女孩父母将其许配给陌生小伙,并收了25万元彩礼。经六轮调解和劝导,化解了婚约财产纠纷。(澎湃新闻 12月7日)
当事人杨某某是一名14岁的女孩,因受家人强迫而出嫁到婆家,于是向恩和派出所报警。恩和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联合恩和司法所、恩和镇妇联立即出警,将女孩带离了婚礼现场,阻止了这场违法婚姻。后经警方调查,女孩父母在未经女孩同意的情况下将女孩许配给陌生男子,并收了25万彩礼。最后,经过六轮的调解,杨家将女儿领回,并将25万彩礼全数退回。
从表面上来看,这似乎只是一场经济纠纷,但实际上,这件事远不止一场经济纠纷这么简单。首先,《婚姻法》对于结婚年龄的规定是,男不能早于22周岁,女不能早于20周岁。这桩婚姻本就属于无效婚姻。而且,父母强迫未成年女儿结婚更是涉嫌违法犯罪。收取高额彩礼更坐实了买卖婚姻的属性。从法律上来讲,这桩买卖婚姻体现出女孩父母法律观念的淡薄,他们可能根本意识不到他们早已触犯了法律。从道德上来讲,为了金钱不惜牺牲自己孩子的幸福,主宰孩子的婚姻大事,真可谓是自私又无情,必须受到道德的谴责。类似这样的买卖婚姻,绝不会是个例,尤其在重男轻女现象较为严重的农村,这种事件并不罕见,如果放任此类现象,不加以严厉惩处,那么最终将会有更多的女性成为买卖婚姻的牺牲品。
想要根除买卖婚姻的毒瘤,就要深挖病根,对症下药。之所以产生买卖婚姻,其一是法律意识差,认识不到位;其二是打击力度不够,面对金钱诱惑甘愿铤而走险;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缺乏对女性的尊重意识,将女性视为可用来置换金钱的商品。因此,必须要普及法律知识,特别是针对那些欠发达的地区要开展清除“法盲”的活动,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。同时,严厉打击买卖婚姻,对涉事人员严加惩处,并进行追踪教育,保障受害者的权益不被再次侵犯。此外,要继续大力宣扬“男女平等”的主流价值观,清除“重男轻女”的思想糟粕,不仅要让女性获得最基本的尊重,更要给予女性更多的权利和人文关怀。
婚姻不该明码标价,幸福要由自己做主。(刘琪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