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零容忍态度整治基层“微腐败”
时间:2017-06-16 00:00:00  来源:时空中国   作者:kr9828373
6月8日,全省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场推进会在乐山召开,省委常委、省纪委书记王雁飞出席会议并强调,要以零容忍态度整治基层“微腐败”,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。 王雁飞指出,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,就是要增进社会公平正义、促进群众安居乐业,就是要办群众“看得见、摸得着、感受得到”的民生实事。各级纪检机关要进一步增强执纪为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,动真碰硬,常抓不懈,久久为功,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“获得感”。 王雁飞强调,专项整治工作要压实各级党委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,推动主体责任层层落实到最基层、落实到群众身边。要统筹协调推进,与加强基层治理、完善村级自治、脱贫攻坚、“走基层”活动等工作结合起来,统筹谋划、同步推进。 所谓微腐败,就是指基层党政机关中中大量存在的情节并不十分严重的腐败现象,究其原因,还是基层党员干部缺乏纪律意识、底线意识,觉得小贪小腐不是真正的腐败,距离腐败还“差得远”,殊不知,微腐败和大贪腐性质是一样的,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“微腐败”的危害性比起大贪腐来说有过之而无不及,“微腐败”也有可能酿成大祸害。基层“微腐败”,让我们想起前段时间的热点话题:拍苍蝇焉用打虎棒。如果是大贪腐是大老虎的话,“微腐败”就是“小苍蝇”,二者有异曲同工之处,“微腐败”和“小苍蝇”,是存在于最基层的,距离老百姓最近的,其危害性不逊于大贪腐和“大老虎”。 基层“微腐败”正是直接面对居民群众,对居民伤害最大的腐败现象,比如:在为百姓办事过程中吃拿卡要,也包括在工作中的慵懒散浮拖现象等,这些直接与“情为民所系”的宗旨相背离。对基层“微腐败”,必须零容忍,形成反腐败长效机制,从制度上遏制腐败源头,形成良好的党群、干群关系。